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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安全监管 广东要求法定安评报告全文公开

2021年11月12日 15:4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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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目的之一是通过社会监督减少造假乱象。2021年最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新增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职责的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服务公开和报告公开制度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安评有明确要求,相关行业的企业不经过安评就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覃建行)11月10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通知,要求实施法定安评报告全文公开,鼓励安评机构主动公开非法定安评项目的技术服务报告。

  安评是指安全评价,其意在查找、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生产经营活动等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等,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安评有明确要求,相关行业的企业不经过安评就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安评由企业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根据阶段不同可分为安全预评价、验收评价和现状评价。安评机构不仅是市场服务型企业,还承担为政府和社会提供信用担保的职能,其渎职行为隐藏着巨大的间接风险。近年来的多起重大事故中均发现安评机构失职的情况。2021年5月,应急管理部部署在全国围绕安评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等三个层面,开展安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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