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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法即将施行 如何解决占坑式辩护

文|财新 崔先康,赵嘉瑞(实习)
2021年12月29日 10:42
《法律援助法》即将施行,此前曾确立委托辩护优先于法援辩护的原则,公检法机关在通知法援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时,不得限制或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的权利
2021年1月开始,法律援助制度单独立法进程加快,最终于2021年8月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审通过,即将开始施行。图/人民视觉

  【财新网】“法援辩护是服从于委托辩护的,在没有委托辩护的情况下才需要法援辩护出手。最近几年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现象,一些地方用法援辩护来排挤委托辩护。有的学者把这么现象命名为‘占坑式辩护’。”12月28日,在一场由北京市司法局等联合举办的《法律援助法》公益宣传活动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顾永忠表示,将于202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法律援助法》重要创新点之一,是确立了委托辩护优先于法援辩护的原则。即公检法机关在通知法援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时,不得限制或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的权利。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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