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河南省平舆县一起曾经被指控为家族恶势力犯罪团伙的案件,在历经两次发回重审、两次异地管辖后,于2021年被检方作出全案“存疑不起诉”的决定。然而一年后,该案的第一被告人刘华再次被起诉,他被控的两项罪名在撤诉前的指控中也曾出现,且具体涉嫌犯罪事实一模一样,检方主张发现了新证据可以再诉。
2月10日上午,该案在登封市法院一审开庭。刘华辩护人、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兴告诉财新,庭审时控辩审三方在法庭,刘华作为当事人在平舆县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出庭。刘华在提出登封市检察院、法院回避和管辖问题后,于辩护人陈述回避理由时离开视频提讯室,之后庭审中断,法官宣布休庭,转为庭前会议。
两次重审、异地管辖后全案撤诉
刘华现年59岁(1964年1月生),涉案前经商,曾任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万金店镇宋刘村党支部书记,也曾是该县人大代表。2017年8月29日,已卸任村支书数年的刘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抓获,30日被平舆县公安局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