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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托幼机构膳食收支盈亏不得超2%

2012年05月22日 20:46
新修订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要求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据新华社5月22日消息,卫生部22日发布新修订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明确要求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工作规范提出,托幼机构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

  工作规范禁止托幼机构食堂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并规定了食品留样制度。

  工作规范要求确保进餐环境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主副食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应当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儿童清淡口味;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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