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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新政出台 报销比例不低于50%

2012年08月30日 22:34 来源于 财新网
大病医保将采取政府招标、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方式

  【财新网】(实习记者 黄炜新)8月30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根据新政策,大病医保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根据《意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采取政府主导、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新形式。承办大病医保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满足“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等条件,其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将按规定免征营业税。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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