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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发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指导意见

2012年08月30日 17:49
大病保险制度主要针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者,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对其每年中超过一定额度的住院医疗费,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给予不低于50%的二次报销。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8月30日消息,六部委今天发布了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者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改社会[2012]26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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