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网站8月30日消息,六部委今天发布了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者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改社会[2012]26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8月30日消息,六部委今天发布了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者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改社会[2012]26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