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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调整撤销105个国家级非遗保护单位

2012年10月18日 09:59
文化部将根据现有的政策法规,在各省区市文化厅(局)重新申报的基础上,按照标准条件和程序组织专家抓紧重新确认保护单位,确保合乎条件的保护主体能够继续履行保护职责或被确认为新的保护单位

  据文化部网站消息,日前,文化部发布了《关于对天津市红桥区回族大刀队等105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进行调整、撤销的决定》,将对天津市红桥区回族大刀队等97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进行调整;对湖南省凤凰县龙玉年苗医药诊所等2个履责不力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提出批评与限期整改(整改期6个月);撤销内蒙古自治区群众艺术馆等6个履责不力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今年上半年,文化部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督查工作,通过全国各地自查与督察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实施情况、保护单位履行职责情况、代表性传承人义务履行情况、中央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督查。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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