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审计署网站消息,近年来,审计结果运用和整改工作受到普遍重视,社会各界也很关注审计查出的问题是否得到了彻底整改。那么,整改情况究竟怎样?审计机关和相关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为什么有些部门、有些问题会屡审屡犯?带着这些问题,近日,记者采访了审计署有关部门负责人。
1.问:如何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为促进整改,各级政府采取了什么措施?
答:作为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一个“免疫系统”,查处问题不是审计的根本目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揭示问题促进整改、推动完善制度健全法制,减少问题产生的根源,降低问题发生的几率。所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非常重要。从法律规定看,审计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机关认为被审计单位所执行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的规定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应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纠正,有关主管部门不予纠正的,审计机关应提请有权处理的机关依法处理。从实践情况看,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国务院每年都要在向全国人大作审计工作报告后,及时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作报告中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年底还要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并对外公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普遍建立健全整改报告制度,并加强了对整改工作的部署、督促和检查。初步统计,2012年,全国省、市、县级政府就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召开政府专门会议部署1700多次,列入政府督办事项1300多项,很多地方还采取制定整改法规和以批示、通报等其他方式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