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月22日消息,从2011年上半年开始的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部完成。记者22日就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情况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人。
问:2010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选举法,明确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的首次换届选举,“城乡同比”原则贯彻落实得怎么样?
答:贯彻“城乡同比”的要求,主要是通过做好选区划分和代表名额分配工作来落实的。各地严格按照各选区选1至3名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的规定,科学合理地划分选区。县级划分农村选区240854个,占选区总数的69.44%,比上届上升5.82%。乡级划分农村选区833542个,占选区总数90.99%,比上届上升1.62%。各地普遍以户籍人口为基数,结合人口普查统计数据,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县级农村选区分配代表名额408190名,占代表名额总数的67.69%。这表明,“城乡同比”原则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