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2月5日消息,山西省政府5日公布了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南吕梁山隧道“12·25”爆炸事故的调查结果,查明共3个层次6人参与事故瞒报,被问责人员40人。
山西省安委会新闻发言人刘德政说,施工单位违法销毁爆炸物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事发当日,施工人员将原本存放在地面炸药库里的14000米导爆索、4000米导爆管和其他爆炸物品运至隧道内的施工现场违规爆破销毁。据测算,这些爆炸物品折合TNT炸药当量197.2公斤,在独头隧道内被引爆后,产生了强大的冲击波和大量一氧化碳气体,导致8死5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