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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并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2013年03月20日 21:22 来源于 财新网
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同时基础养老金在国家标准上提高10元

  【财新网】(记者 王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3月20日在官方网站公布《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广东省此前实行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为一,并提高个人缴费额度,鼓励个人延长缴费年限。

  《办法》规定,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个档次。而此前的试点实施办法的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邱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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