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财新记者 常红晓)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微博,就“清华朱令案”作出正式回应。北京警方称,警方在案发后,“认定有投毒犯罪事实发生”,并立案侦查。但是,由于距朱令出现中毒症状时隔半年,“犯罪痕迹物证已经灭失,尽管办案人员尽了最大努力,采取了当时能够使用的各种刑事侦查措施,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因此未能破案。
北京公安局声明称,“专案组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办案,未受到任何干扰”;同时,在现实中,“确有一些案件受侦办条件限制,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最终无法侦破。对此,也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理性客观看待,尊重侦查工作规律,理解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