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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委解读新“三定方案”

2013年06月18日 16:52
国家卫生计生委“三定”规定在职能转变方面表现在,简政放权、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注重完善制度机制

  1.请简单介绍一下国家卫生计生委“三定”工作的有关情况。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月17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挂牌成立,立即开始了新部委组建后的“三定”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委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国家卫生计生委“三定”规定,6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主要职责已确定,司局设置完成,机关人员到位,各项工作紧张有序有效开展。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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