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群)已经在新疆服刑将近10年的张辉、张高平两人,3月26日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无罪,重获自由。
2003年5月19日,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泗路东穆坞村一水沟发现一具女尸,下半身赤裸。曾捎带这名女子至杭州的安徽歙县送货员张高平和侄儿张辉被认为有作案嫌疑,同年5月23日两人被抓。
杭州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案发当日凌晨1时许,张辉将开车开至杭州汽车西站后,见无人来接被害人王某,遂起歹念,与张高平合谋在驾驶室内对王某实施强奸。张高平帮助张辉按住了王某的腿,最终王某因张辉用手掐住其脖颈,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