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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新土改】周天勇:房地产税应普征

2014年02月26日 10:39 来源于 财新网
从第一套房开征,但对消费性房产当按照合理房价收入比确定的房屋价值征税;对已收高额土地出让金的使用者,应先征后返,避免双重征税

  【财新网】(记者 汪苏)开征房产税是房地改革不可缺失的一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但房产税怎么征,至今未有定论。对此,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提出,房地产税应普征,但要区分住房投资和消费功能。房价高企下,对消费性房产当按照合理房价收入比确定的房屋价值征税,才能被居民接受。

  同时,因一些高额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已经包含了税收,应对这部分房地永续使用者实行先征后返。将高额土地出让金中的税收部份逐年返还,避免双重征税。并对低收入人群设立减免制度。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争议新土改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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