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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官独立审判 基层司改的江阴经验

2014年05月15日 13:28 来源于 财新网
作为最高法院确定的改革试点之一,江苏江阴法院选拔26名独任法官,配足助理和书记员,赋予他们更多的权力;缩小审判委员会会讨论案件的范围,更多依靠专业法官会议提供咨询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作为最高法院确定的改革试点单位,江苏省江阴市法院的改革已经逐步展开。主要举措包括:选拔26名独任法官,配足助理和书记员,赋予他们更多的权力,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不需领导签发法律文书;缩小审判委员会会讨论案件的范围,更多依靠专业法官会议提供咨询;尝试通过行政助理的设立打破以庭为单的行行政管理。

  2013年10月,中国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后,最高法院就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九个试点,其中七个为中级法院,两个为基层法院,江阴市法院为两个基层试点法院之一。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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