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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状元状告人社局拒录视障人

2014年05月26日 17:52 来源于 财新网
林森代理律师称山东荣成人社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 “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规定;被告称招聘公告上已注明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原告为视障者无权报考,属骗取应聘资格行为

  【财新网】(见习记者 赵晗)视障人士林森2013年在山东省荣成市卫生事业招考中,以面试笔试总成绩第一进入拟录取名单。然而体检后,荣成市人社局以林森矫正视力不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为由,拒绝录取。林森2014年3月起诉荣成市人社局涉嫌视障歧视,该案5月26日正式开庭。

  林森毕业于吉林省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针灸推拿专业,获医学学士学位。于2013年应聘荣成市中医院推拿岗位,以状元身份与荣成市人事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署了网上协议和教育部的三方协议。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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