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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俊山一审被判死缓 军队腐败首虎再起底

文|财新 王和岩
2015年08月10日 18:31
军事法院认定谷俊山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财新网】据新华视点官方微博8月10日消息,军事法院认定谷俊山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剥夺中将军衔。

  官方公开资料显示,谷俊山1956年10月出生。2003年,谷俊山晋升少将。八年后的2011年“八一”建军节前夕,谷俊山被授予中将军衔。

  但谷俊山的发小、战友对其年龄有不同说法,称谷俊山实际上生于1954年10月,属马。谷俊山案发后,调查组人员曾到河南省濮阳市孟轲乡东白仓村和其曾经就读过的小学,专门调查了谷俊山的真实年龄。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曾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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