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现如今,法官开会太多。有些会与法官的本职工作没有任何关系,客观上分散了法官对案件本身的注意力,使办案质量下降;有些会议虽然与本职工作有关,但可能影响法官独立裁判,比如案件协调会,案件汇报会,法官判案失去独立性就容易导致冤案。
2016年全国“两会”即将开幕,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朱征夫在反思防范冤假错案问题时注意到上述现象,他认为,确保审判权独立运行必须杜绝实践中大量干扰独立审判的陋习,尤其是“开会”这种最常见的干扰方式。朱征夫建议,为防止冤案,侦查、起诉和审判人员应当少在一起开会,要开会也应到法庭上去开,按法定程序进行,并有律师、被告人、证人等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