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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明确网络涉毒犯罪认定标准

2016年04月07日 14:05 来源于 财新网
同时首次以司法解释方式全面规定各类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4月7日上午,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全面规定各类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同时明确如何认定网络涉毒犯罪等内容。《解释》于2016年4月11日起施行。

  《解释》共15条,涉及十类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其他实践中较为突出的毒品犯罪法律适用问题。

  最高法院刑五庭副庭长马岩归纳了三部分内容:一是下调部分新类型毒品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解释》系统规定了28种毒品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及甲卡西酮、曲马多、安钠咖等12种新类型毒品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下调了在中国危害较为严重的毒品氯胺酮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二是根据《刑法修正案(九)》修订制毒物品犯罪的精神,《解释》整体下调了全部33种制毒物品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以强化对毒品犯罪的源头惩治;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全面规定了各类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规定了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等四类犯罪的定罪标准,还规定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等六类犯罪的“情节严重”标准等。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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