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石睿)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不得高于20%;符合条件的省份及企业,单位部分缴费可以阶段性由20%降低至19%。这是政府首次针对养老保险提出阶段性降费,并明确了降费条件。
4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下称会议),通过规范、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失业保险总费率、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欲以此“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