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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

2016年04月22日 19:32
2015年12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2015年12月2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九次委员长会议第一次修改,2016年4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七次委员长会议第二次修改

  【财新网】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注重各方面法律制度的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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