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中国宪法宣誓制度已实施近五个月。近日,最高法院发布《最高法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下称《办法》),对宪法宣誓的情形、誓词、仪式等作出细化规定,地方法院可参照执行。
最高法法院政治部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也是为激励和教育法院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财新记者看到,《办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最高法院院长的宪法宣誓仪式由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最高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军事法院院长,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须进行宪法宣誓;最高法院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须进行宪法宣誓。宪法宣誓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