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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归案人员王国强、李华波依法公开宣判

2017年01月23日 10:26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外逃人员主动回国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对外逃不归、逃避处罚的将一追到底并依法从严惩处

  【财新网】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客户端消息,1月23日,辽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凤城市市委原书记王国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同日,江西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贪污一案。

  2012年4月,王国强作案后潜逃美国,2014年12月22日主动回国向办案机关投案,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其认罪、悔罪,且赃款已全部追缴,可以从轻处罚。综合王国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王国强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没收受贿所得赃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非法所得。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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