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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原副主任龚清概案一审 受贿超5千万

2017年02月22日 16:53
龚清概利用担任福建省晋江市长、福建省南平市长、福建省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工委会书记兼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征用土地、调整规划、获得政府补助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间接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352.9186万元
资料图:龚清概 视觉中国

  【财新网】据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2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原副主任龚清概受贿一案。

  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2015年,被告人龚清概利用担任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晋江市委书记、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福建省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兼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征用土地、调整规划、获得政府补助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索取、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352.9186万元。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龚清概的刑事责任。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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