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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民法总则》继受有余创新不足

2017年03月20日 21:3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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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民法四先生”之一,江平认为新出台的《民法总则》人格权条款写得太简单,是不是有必要再作为一章,还可以思考
资料图: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 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我们为民法典制定奋斗了一生,60多年了,现在已经老了,终于看到《民法总则》通过了。”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单位近期联合举办《民法总则》通过研讨会,87岁的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在会上发出感慨。

  2017年3月15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总则》,标志中国1949年后民法典编纂完成第一步。制定一部民法典是中国民法学者的夙愿,江平几乎全程参与和见证了这段立法史。从195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立法机关先后数次组织编纂民法典,前两次均因政治动荡而无疾而终,第三次则因条件不成熟而暂缓,第四次编纂时,民法典草案获得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但之后搁浅。1986年,有“小民法典”之称的《民法通则》制定时,江平、王家福与已故学者佟柔、魏振瀛一同组成起草专家咨询小组参与其中,被誉为“民法四先生”。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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