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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咏:放任刑讯逼供极易导致冤假错案

2017年06月28日 11:50
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撰文指出,刑讯逼供,是对公民人身权最严重的侵犯,由此导致的冤假错案是最严重的不公正
资料图:沈德咏。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6月27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法院网站刊发了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的解读文章“我们应当如何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文如下:

  我们应当如何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沈德咏

  18世纪中期,针对刑讯逼供泛滥肆虐的司法情状,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大声疾呼,刑讯逼供是对人思想的暴虐,如果让痛苦成为真相的试金石,透过不幸者的筋骨和皮肉检验真相,必将导致无辜者处于比罪犯更坏的境地。随着人权、法治意识的觉醒,人们在理性和良知启迪下,逐步认识到刑讯逼供的野蛮性和危害性,逐步认识到“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此后,许多国家经历了与刑讯逼供、野蛮司法做斗争的光辉历程,并最终走向保障人权、崇尚法治的发展道路。二战后,一系列国际人权文件陆续出台,人权、自由和尊严等价值理念深入人心,许多国家的宪法法律都将人权保障作为核心内容。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为保障基本人权,遏制刑讯逼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运而生,并逐步成为国际通行的法律制度。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问世,是人类社会法治实践的重大创举,是现代司法文明理性的智慧结晶,标志着人类社会与刑讯逼供、野蛮司法的斗争取得重大胜利。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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