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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柱:刑讯逼供酿成冤案必须追责

2016年07月20日 11:05 来源于 财新网
反思冤假错案,要求对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因重大过失造成错案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特别是对因刑讯逼供、打击报复、徇私枉法等情形造成冤假错案的,必须追究司法责任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7月18日,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长春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会上强调,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上反思冤假错案的原因,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

  孟建柱在会上谈及冤假错案时说,“针对历史上的冤假错案,我们在依法纠正的同时,要求从制度上反思原因,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

  近年来平反的冤错案件多存在刑讯逼供情形,公众要求追究办案者司法责任的呼声不减。对此,孟建柱强调,对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因重大过失造成错案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特别是对因刑讯逼供、打击报复、徇私枉法等情形造成冤假错案的,必须追究司法责任;但根据司法职业特点,对办案中存在的瑕疵,如果不影响案件结论正确性的,不宜追究司法责任,“这既有利于增强司法人员办案责任心,又不会挫伤其积极性。”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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