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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环保组织无权提起海洋环境公益诉讼遭质疑

2017年07月31日 20:1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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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认为,该法院对法律的理解有误,判决并不合理
此前曾多次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遭遇公益诉讼“滑铁卢”。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周辰)此前曾多次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下称:重庆两江)遭遇公益诉讼“滑铁卢”。7月31日,重庆两江收到一份民事裁定书,该组织因“不具有作为提起海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提起的公益诉讼被法院驳回。

  对此,法律专家认为,该法院对法律的理解有误,判决并不合理。重庆两江负责人也表示正在准备上诉。

  2016年12月28日,重庆两江、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诉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阳江翌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公益诉讼获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立案。2017年6月7日,该案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于达维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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