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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请吃穿山甲”官员因受贿获刑十年半

2018年05月17日 15:0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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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教辅案中多名涉案官员已获刑;其中因“请吃穿山甲”而被公众熟知的李宁,因受贿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被告人李宁在法庭上接受宣判。图自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

  【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一年多前,广西官员请吃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事件引起热议;一年多后,涉事官员因受贿被判刑。据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5月16日上午,广西南宁市良庆区法院公开宣判广西教育厅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受贿案,对被告人李宁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2017年2月,一则博文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该博文为2015年7月15日由博主@Ah_cal发布。其称“李局长黄书记请我们到他办公室煮穿山甲给我们吃,第一次吃,口感味道很好,已经深深爱上这野味了”,并配有照片。经财新记者核实,“穿山甲公子”系香港顺全有限公司主席李福生的儿子李加和。工商资料显示,顺全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李福生为公司董事,经营钟表业务。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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