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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治理网络犯罪,应注重区分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

2019年12月09日 17:0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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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呈高发态势,多位刑法学者提醒,网络犯罪与现实世界的犯罪形成机理不同,如果对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不加区分,对刑法扩大解释,可能会降低构罪标准
2018年9月19日,四川省成都市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观众在2018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安全博览会上观看网络犯罪真相探索区。图/成都商报 王勤/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向思琦)为了应对网络犯罪高发态势,近年来中国不断调整刑事政策,将更多的网络犯罪纳入刑法打击范围。争议也随之而来——网络空间的犯罪行为与现实空间的犯罪行为应该如何区分?是否应当采取不同的对策?在日前举行的第十届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上,多位刑法学者提醒,不能简单把现实世界的犯罪搬到网上。如果不加区别,将会大大降低构罪标准。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刑法研究室主任刘仁文在主题报告中专门提到,一些地方网络上的犯罪已经超过了现实中的犯罪,这样的趋势还在继续的发展,防控打击犯罪的重点将从线下转移到线上。他强调,网络犯罪时代的产物,从犯罪机理来说,不是简单的把现实空间的犯罪搬到网络上。网络上的社会结构导致犯罪的形成、防控,可能跟现实空间有很大结构上的差异。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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