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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集团股权案二审维持原判 原股东许荣华胜诉

2020年06月01日 16:5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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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看守所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让牧羊集团大股东之间展开了持续十余年的控制权之争。江苏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意味着股权转让协议被撤销,15.51%的股权需归还给原股东许荣华。如没有新情况出现,牧羊集团的实际控制权将发生变动,相关权利人之间的后续“战争”或将继续
在二审开庭一年半后,备受关注的江苏牧羊集团股权纠纷一案日前在江苏南京获判。

  【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在二审开庭一年半后,备受关注的江苏牧羊集团股权纠纷一案日前在江苏南京获判。6月1日,江苏省高级法院向牧羊集团原股东许荣华的诉讼代理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送达了二审判决书。二审判决驳回了范天铭陈家荣方面的上诉,维持原判。这意味着,许荣华在看守所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被撤销,范天铭、陈家荣方面需要将牧羊集团15.51%的股权归还许荣华。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牧羊集团在一份书面声明中表示“坚决不服”,认为这是一个不公平、不公正的判决。

  牧羊集团股权纠纷案与2017年12月最高法院宣布再审的“三大产权案”之一李美兰与陈家荣、许荣华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纠纷案(下称李美兰案),都属于牧羊集团五位股东之间争夺控制权和股权而衍生的系列纠纷。牧羊集团前身是江苏扬州的一家国企,在国内饲料机械、粮食机械领域颇有名气。2002年公司改制后,五位高管徐有辉徐斌、李敏悦、范天铭和许荣华持股均在15%以上。然而在2008年董事长及总裁换届之际,五大股东分帮结派,矛盾爆发。在任的李敏悦、范天铭称为维护公司利益,对外举报其余三名董事。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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