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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秦玉革涉恶案脱“恶” 两名嫌疑人获不诉及取保

2021年02月09日 18:1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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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撤回对第二被告人的起诉,根据“恶势力一般为3人以上”的规定,该案已脱去“恶势力团伙犯罪”之名
资料图:秦玉革的万兴隆煤矿。受访者供图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财新网曾报道的鸡西秦玉革等三人涉恶案出现重大转折,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检察院2月7日撤回对第二被告人张逢光的起诉。这表明该案脱去“恶势力团伙犯罪”之名,第三被告人单玉河也已获准取保,目前只有第一被告人秦玉革仍在羁押中。

  据鸡西市鸡冠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该院认为,侦查机关“鸡西市恒山区公安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缺少证实第二被告人张逢光主观故意方面的证据,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张逢光不起诉”。同日,鸡冠区法院下达刑事裁定书,准予检方撤回起诉。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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