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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中国银行开平盗案始末⑥“提款机”妙用

文|财新 唐爱琳
2021年12月13日 11:00
对中行开平支行的所有科目,许超凡等人予取予夺,毫无忌惮,开平支行自身以及上级行的内控、稽核制度完全形同虚设
资料图(左):余振东。

  《中国银行开平盗案始末①-⑨》财新连载完毕,查看全文内容

  时至1997年、1998年间的亚洲金融危机,仅仅是清收账外贷款已不敷潭江公司之需。许超凡、余振东等人还需要另辟蹊径,从中行开平支行再度“打草谷”。

  起诉书细致地揭示了他们施展的各种伎俩——从虚假贷款到直接提现再到挪用存款,手法不一而足。

  由于潭江公司需要资金周转,1997年1月29日,余振东伙同许超凡,要求开平世界国际铝业制造厂等四间公司,以各自名义共贷款400万美元;资金到账即日,便被转账到开平涤纶下属企业中晖复合纤维母粒有限公司的账户内。1月30日,余振东指使开平支行结算部门,在无真实贸易背景情况下,将上述400万美元从中晖复合纤维母粒有限公司的账户内划至潭江公司。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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