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修复房地产,司法出新招。4月20日,最高法院发布一则司法解释,明确自发布之日起,在商品房预售纠纷中,法院优先保障商品房购房者利益,交付全款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有房给房、没房退钱,之后开发商才能偿还拖欠的工程款等。
这则司法解释名为《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下称《批复》),4月21日刊载于最高法院机关报《人民法院报》第3版上。河南省高级法院此前就“明确房企风险化解中权利顺位问题”请示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遂作出《批复》。批复是司法解释的典型形式之一,这意味着最高法院的态度不仅适用于河南,而是在全国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