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患病及怀孕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刑罚迎来进一步规范。近日,司法部网站公布了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和国家卫健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财新注意到,相比2014年10月五部门印发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诊断检查鉴别中各类情形的内涵,规范了部分程序,加强了检察院的监督权力,并提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监狱、看守所应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有关方面代表作为监督员对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