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落马一年半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龚建华被控受贿案于6月15日在福建省漳州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
据最高法官方微信消息,漳州市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20年,龚建华利用担任中共南昌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规划土地运作领导小组组长,中共宜春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抚州市委书记,中共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个人在土地挂牌、协调地价、职务晋升、项目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友非法收受上述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361万余元。控方提请以受贿罪追究龚建华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