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7月17日晚间,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已查处阜新弘霖煤矿事故瞒报事件的部分责任人。财新注意到,被查的四人来自国家矿山监察、地方煤矿安监、煤炭行业主管和属地安监执法等不同体系,他们分别负责煤矿不同层级的安监执法或相关行业发展审批。与此同时,阜新分管煤炭转型的副市长赖化平也在近期官宣落马,但尚不清楚他与前述煤矿瞒报案件是否有关。
财新此前报道,经初步核定,阜新弘霖煤矿于6月27日发生事故,造成七人死亡、七人轻伤。7月5日晚,阜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消息证实,事发后,矿方蓄意瞒报。公安机关已对此事立案,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各项侦查调查工作正在深入开展。辽宁省委书记郝鹏要求,严肃查处该起瞒报事故,从严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详见财新网:《辽宁阜新一煤矿瞒报七死七伤事故 因安全问题多次被处罚》)
四名监管官员被查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阜新弘霖煤矿事故发生后,辽宁省纪委监委迅速成立由监委委员任组长的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全面开展问责调查工作,深查事故相关责任,深挖事故背后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