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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引言:受到广泛关注的内蒙古四子王旗警察枪击案,近日重审开庭。被告警察当年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以及被害人的具体死因,在法庭上引发激烈争论。(详见财新网:《内蒙古警察枪击案重审开庭 被害人死因引激辩》)
1995年初夏时节发生的那场枪击改变了两个人的命运:正在保外就医的孟永清中枪后因延误就医,不治身亡;开枪的警察邢志强则立功受奖,并逐步升迁为主管刑侦的公安局副局长。近30年后,剧情反转,副局长又因为这场枪击被指控故意杀人罪。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后发回重审,至今仍悬而未决,如处迷雾中。财新将持续关注。
看前面就很奇怪,一个普通民警,非刑警,拿枪出去耍,还骑了跟盗窃来的同型号的贵重摩托车,看到其父就懂了
大概率是纪委监委抓错人了,但是又不能放,只好找理由定罪,类似的事不鲜见
依照现在的观点看,不构成正当防卫
从旧兼从轻,法不溯及既往
当年葫芦僧判的糊涂案,这时候咋都板不过来了
警察私人能带枪外出射击,不违法吗?邢的爸爸做过党委书记、中层干部是关键!
这案情可以拍电影了。只是这个原始版本就够复杂的了。
要是家属告的的是防卫过当我可以理解,但是案件已知信息其实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我个人也偏向正当防卫且不过当。而且任何学习法律的人都应该清楚要故意杀人是需要完整严密的证据链的,至少从新闻中的各种信息来看,检方和家属根本没有掌握足够组成证据链的物证,仅靠现有的证言照道理来说是无法定罪的。邢贪腐、涉黑自然有相关的法律对他进行惩罚,现在这种反常的翻案反而让人觉得有猫腻。
公诉机关要完成KPI吧,包括,包括这些年来对一些玩具枪的打击和立案,搞得很多人家破人亡
证据不足,这能定罪?
定罪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