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因五笔无实际货物的贸易,民营企业青岛爱源食品有限公司(下称“青岛爱源”)的法定代表人高泽清、高妻及控股股东赵艾在民事判决生效后,再被刑事追责12年徒刑。
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新冠疫情期间,从事进口水产品的青岛爱源急需资金,与长期合作、由国企改制的山东外贸集团瑞丰有限公司(下称“瑞丰公司”)签订无实际货物的代理采购合同,通过瑞丰公司提供信用证的方式贸易融资。但在青岛爱源无法支付货款后,瑞丰公司先向青岛市南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讨货款,并在民事立案当日再向公安机关报案称遭遇合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