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应在修法中明确慈善的公益性,多次慈善领域出现的问题,症结均在于此。”11月8日,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在《慈善法》修正草案研讨沙龙中表示。这场沙龙由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与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共同举办。
自10月25日起,《慈善法》修正草案再次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修法方式从修订调整为修正,草案保留了初次审议稿增设的应急慈善专章,将个人求助行为与网络服务平台纳入法律规范,还完善了对慈善信托的规制和支持。(详见财新网:《慈善法全面修订变部分修正 规范个人求助仍是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