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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陕西省丹凤县村民种植的国槐树林被强砍一事引发关注。财新了解到,当地官方与当事村民就被砍树木是否赔偿产生起争议。村民称2015年成立合作社种植树苗,村、镇均知情且已办理土地流转手续,被砍树木应获赔偿。镇政府则称,因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属违法违规,不涉及赔偿事项。
11月11日,据央视新闻报道,针对网传“陕西丹凤县强砍3万多棵国槐树”一事,当地成立了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资源局、县林业局等单位组成的调查组实地调查。
我老家的农地都荒废了,10年还有人利用荒地养牛,现在连牛都没人养。相比之下人家种树已经很对得起这些荒地了。
问题出在政策,农民、政策执行者都是受苦的
政策说变就变,预期没有了
《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市场经济的精神就是依托市场机制发挥资源的最佳、有效配置。如果有些农田因地制宜发展林果业和养鱼经济效益高,农民积极性高,何乐而不为。另一个严峻的事实是如今农村空心化、年轻人用脚投票才是最大的危机。
一、农民损失要赔偿,二、土地管理法内容有缺陷要完善。
种田的收益远远比不上种树和经济农作物,基本农田划定是牺牲农民的收益确保粮食安全,那要不要给农民补贴
村里有可能确实不知道这个似乎基本农田,但既然签了协议,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砍走的树子去哪了
土皇帝
镇政府在合同上盖了章,还可以不认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