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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一场煤矿股权争夺延宕了十余年。这笔价值百亿的矿权转让,历经多次诉讼,从中级法院到最高法院都曾做出过判决,直至2023年,这一系列案件得以重启并于近日落槌。
17年前,因资金短缺,有“山西首富”之称的煤老板张新明及其关联自然人和北京鑫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鑫业”),先后分两次将持有的山西金海能源有限公司(下称“金海能源”)部分股权转让给地方国企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阳城有限公司(下称“阳城煤运”)及另一位煤老板吕中楼任董事长的山西沁和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沁和投资”)。
追本溯源,土地、矿产资源,全民所有制,个人哪来的?如果你是原主,那么是怎么继承的?谁承认的?有没有利益输送?回答了这些个问题,不存在法律障碍,那么,就是合法的;
司法腐败已经是根深蒂固,路人皆知了。
此案江湖传闻甚多
煤炭不涨价就没有这个案子。一切按照合同来,没有骗,没有强迫,能说啥呢?
史诗级的纠纷,司法的大镜子
神仙打架
民营企业老板打不起官司
这张新明可算不得民企老板啊,典型红顶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