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被查超过两年半后,江苏省副厅级官员陈晓东迎来一审判决。2023年12月28日,常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陈晓东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130万元。
常州中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8年,陈晓东在担任如皋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56亿余元。2011年至2021年,陈晓东利用担任如皋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南通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用地审批、土地出让金减免、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1274万余元及境外关联公司优先股150万股。2021年3月1日,陈晓东安排亲属将受贿款120万元存入银行账户,用于在上海购置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