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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内地香港民商事判决互认执行,影响几何

文|财新 单玉晓
2024年01月30日 16:12
1月29日,《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正式生效。有律师及学者表示,此举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对当事人选择诉讼策略及实际权益的维护具有实质影响。香港律政司此前已澄清,此举不意味着内地法院判决自动适用于香港
最高法院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内地共一审审结涉香港的民商事案件5.5万余件,其中广东法院一审审结的涉港民商事案件就有33940件。资料图:最高法院。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根据最新的制度安排,2024年1月29日起,内地和香港90%的民商事案件判决可在对方承认和执行,纠纷当事人无需在两地重复诉讼。这一举措受到持续关注。

  中国内地和香港法律制度不同,判决书互认和执行需要借助司法协助制度。2019年,最高法院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下称《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明确内地和香港大部分民商事案件判决可在对方承认和执行。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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