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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家人申诉近八年,安徽省利辛县已故智障男子李四强被判抢劫罪一案,4月19日由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法院再审改判无罪。15页的再审判决书,详细解析了办案机关如何层层失守,而酿成了这起跨越十余年的错案。
此案可追溯至2005年。当年,广东省汕头市中级法院对一抢劫团伙已落网人员作出判决,判决书显示同案犯中包括在逃人员刘西文,但并无李四强。
2007年,存在先天智力障碍的李四强因怀揣一张在逃人员刘西文的身份证,在江苏南京被抓捕归案,之后移交广东汕头警方,被以抢劫罪起诉、判刑。
糊涂案不可思议!
必须追责
有如此不负责任的司法人员,还能让人对法治有信心吗?黑,,,,,,
如此乌龙,不可思议!
“准备要追究公安、法院对此错案的责任”,加油,望君順利。
这种糊涂案居然没有任何追责机制?
不说赔偿,冤案的全链条能追究刑责吗?
现在还有渎职罪吗?
一个冤案被曝光本来就是小之又小的事件,可怕的是即使被曝光也得不到公正的惩罚,导致类似的仍会层出不穷。还不如杨乃武与小白菜。
这冤狱有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