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掌握司法权柄的法官检察官,深陷学位论文造假丑闻。近日,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在一封答复举报人的调查邮件中确认,现任江西省鹰潭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刘赛连,八年前撰写的法学硕士学位论文“存在抄袭,构成学术不端”。据此,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建议“学校有关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法官,尤其是法院领导,被认定学术不端,后续应如何处理?主审法官学术不端,是否将影响个案公正?此事延伸出的问题备受舆论热议。
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答复的举报信,出自一名律师。2024年1月25日,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磊向南京大学举报称,现江西省鹰潭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刘赛连,2004年2月至2006年11月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硕士期间撰写的硕士学位论文《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程序研究》存在抄袭。金磊经论文查重后发现,该论文抄袭率达63.9%。“其中,论文第二部分8412字,抄袭部分7289字,抄袭率86.7%;论文第三部分7556字,抄袭部分7259字,抄袭率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