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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大修 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

文|财新 覃建行
2024年06月29日 16:08
新法分8章106条,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总则中增加规定新闻采访报道制度,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
新法在总则中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有关政府和部门应当做好新闻媒体服务引导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出台近17年后,《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首次修订。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定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新法在总则中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有关政府和部门应当做好新闻媒体服务引导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

  《突发事件应对法》是一部发端于2003年SARS疫情期间的应急基本法,当年为反思疫情应对,有关部门拟制定一部《紧急状态法》,后立法思路几经变迁,最终出台的却是《突发事件应对法》。该法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同年11月1日起施行。新冠疫情“乙类甲管”期间的2020年4月,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纳入相关修法计划。(详见财新周刊:《应急修法疫中迈步》)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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