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三读通过 妇女权益受损可提起公益诉讼

文|财新 张一川
2024年06月29日 17:29
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确认成员身份不得违反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成员身份时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或者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2023年5月29日,江苏南通,蚕农忙着进行蔟中管理。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历经18个月三次审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于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集体经济是中国公有制的两种形式之一,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的合作社运动,已发展近70年,直至今时方填补上相关法律的空白。同时,这部法律也将为过去40年来城镇化急速扩张导致“村改居”之后的集体财产问题、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问题,树立制度规范。

  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涉及到96.6万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约9.2亿成员、65.5亿亩集体土地资源、8.22万亿元集体账面资产,并涉及公有制基础,自2022年12月底草案推出以来,一直备受关注和争议。中国人大网数据显示,草案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分别收到7688、7503人次在线提出23341、15700条意见。(详见财新周刊:《为集体立法》;财新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有七大热点 陈锡文撰文回应》)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鲍琦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