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经由立法机关二次审议后,《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近日再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文物保护法》修订距上一次大修已经过去20余年,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在保持章节框架不变的情况下,将条文由80条增至99条。二次审议稿拟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确保文物安全;加强文物资源调查,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发挥文物作用,让文物活起来;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事业。
现行《文物保护法》自 1982年通过并实施,曾作过五次修正,2002年作过一次全面修订。对于为本次修订,时任文化和旅游部部长胡和平曾表示,新时代文物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文物保护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妥善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推动文物合理利用,以及加大处罚力度,有效打击违法行为。(详见财新周刊:大修《文物保护法》)